2020年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蔓延下。口罩成了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也是奢侈品。有些地区更是一罩难求。疫情没有结束,企业即将复工,工作人员们同样需要带口罩。那么企业购买口罩发放给员工使用,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不同的账务处理,会产生不同的税收。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
一、企业购买口罩,供员工每天领用
购买口罩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口罩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员工领用口罩时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口罩
这样的做好处时,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根据规定,营改增后企业取得劳保用品进项发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所得税法也规定,企业发生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也准予在税前扣除。
二、企业向员工发放补贴,要求员工自行购买口罩
计提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根据规定,福利费不超过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而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第二种做法相对于第一种做法就少抵扣的一项增值税。且如果因这部分费用福利费超过了工资薪金总额的14%,还需要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三、企业购买口罩,将口罩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员工
采购口罩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口罩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发放口罩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口罩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此项做法,虽然抵扣了增值税。但根据规定,企业购买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员工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好了,以上就是企业购买口罩发放给员工的多种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因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方法。